酿酒酵母葡萄糖耐受性,酿酒酵母葡萄糖耐受性怎么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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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情况需要做葡萄糖耐量检查?
受检者口服一定量的葡萄糖后,定时测定血中葡萄糖含量,服后若血糖略有升高,两小时内恢复服前浓度为正常;若服后血糖浓度急剧升高,2--3小时内不能恢复服前浓度则为异常。临床上常对症状不明显的病人***用该实验来诊断有无糖代谢异常。
如果在临床上出现糖尿病的相关症状,比如多尿、多饮、多食、体重下降、乏力等等症状,或者是有糖尿病的家族史的病人,化验测得的空腹血糖不能明确是否有糖尿病的情况下,就需要做糖耐量实验来进一步明确诊断,比如如果测得的空腹血糖是6.5毫摩尔每升,但是患者伴有糖尿病的相关症状,或者是有家族史,或者是体重超重,有易患因素,这个时候需要做糖耐量实验,看看餐后两个小时的血糖是否达到了糖尿病的诊断。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妊娠期的妇女在妊娠24周的时候需要做糖耐量实验进行筛查。
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是指在无摄入任何热量8小时后,清晨空腹进行,成人口服75g无水葡萄糖,小儿按1.75g/kg体重计算,总量不超过75g,然后测量其血糖变化,观察病人耐受葡萄糖的能力,是一种葡萄糖负荷试验,是目前公认的诊断糖尿病的重要指标,用以了解胰岛β细胞功能和机体对血糖的调节能力,广泛应用于临床实践中,对诊断糖尿病非常重要。但由于其需要多次抽静脉血,对患者很不方便,目前一般不作为常规检查。一般来说,以下情况应做该试验:
1、血糖处于边缘状态时
当血糖高于正常范围而未达到诊断糖尿病标准时,须进行OGTT,如空腹血糖大于5.6mmol/L且小于7.0mmol/L或餐后2小时血糖大于7.8mmol/L,且又小于11.1mmol/L的患者,虽然他们的血糖升高但未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,往往需要进一步检查,以了解他们的糖代谢状况,其中主要的检查方法就是糖耐量检查。此外,发生自发性低血糖的患者也需要进行糖耐量检查。
2、妊娠情况下诊断糖尿病及糖耐量减低
所有孕妇在妊娠糖尿病的高发期,即怀孕24-28周的时候都应该进行糖尿病筛查。有条件的医疗机构,可以在妊娠24~28 周直接进行口服糖耐量试验(OGTT),禁食 8 小时,测量空腹血糖,正常情况下,应小于5.1 mmol/L;然后口服 75 克葡萄糖,分别在服糖后 1 小时、2 小时抽静脉血测量血糖,正常值应小于 10.0 mmol/L、8.5 mmol/L,实际测得的任何一个值,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。
3、用于判断胰岛β细胞分泌功能
一般以服糖0分钟到30分钟胰岛素分泌的上升量(μU/ml)与血糖上升量(mg/dl)的比值△IRI/△PG作为判断指标,该比值<0.4者可判断为胰岛β细胞分泌功能低下。 例如测得某患者0→30分钟血糖90→200(mg/dl),胰岛素10→50(μU/ml ),则该患者的△IRI/△PG为:(50-10)/(200-90)=40/11 0=0.36,提示该患者胰岛β细胞功能低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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